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公开日期 :2018/2/7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规定要求 ,现对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开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类型 :报告表
项目名称 :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工业区小林山南龙丰工业园北厂房
建设单位 :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一家从事木制品加工生产的企业 ,该公司投资5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租用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工业区小林山南龙丰工业园北厂房作为生产加工场所 ,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设计年生产木托板 、圆木盘 、纸罗圈共计5万个 。实际年生产木托板 、圆木盘 、纸罗圈共计5万个 。
该项目于2017年2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18日经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批复文号为珠金环建【2017】44号 。
该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 ,2017年8月建成 。并于2017年9月1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04042017000053) 。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项目进入验收阶段 。并委托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现场采样监测工作及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号 :(20171016HJ003))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市政管网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已向红旗镇环保站办理纳污情况表 。2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料 、废胶水桶(木质))妥善管理 ,并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4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车间生产设备等 ,采取减振 、消声 、隔声 、吸声等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I类标准 。
二 、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可知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处的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工程在设计 、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 ,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18年2月7日至3月14日内通过电话 、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珠海市泰宇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工业区小林山南龙丰工业园北厂房
联系人 :王工 ,159-926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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